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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衡然实业有限公司与宁波甬翊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杭州衡然实业有限公司与宁波甬翊商贸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杭州衡然实业有限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本金、相应利息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宁波甬翊商贸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向宁波甬翊商贸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其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截止至2022年11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债权金额仅作参考,具体金额以法院判决为准。特此公告。

  杭州衡然实业有限公司   宁波甬翊商贸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4日


浙江法治报 评论 00003 2023-11-14 浙江法治报2023-11-1400012;浙江法治报2023-11-1400013;浙江法治报2023-11-1400015;浙江法治报2023-11-1400014 2 2023年11月14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