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管小区垃圾分类
通讯员 茅青
本报讯 今年以来,台州路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围绕生活垃圾混投、垃圾收集容器配置等重点问题,持续开展物业小区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宣传教育138次、责令改正43次、立案处罚4起。
巡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对于初次发现问题的小区,要求其限期整改,督促履行好管理职责;对于复查时仍未整改的小区,执法人员依法依规对物业公司作出处罚。
其中,新桥镇宏大熙景园小区物业公司、路北街道金悦花园小区物业公司,因未按规定设置垃圾收集容器,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分别被罚款800元、1200元。路南街道秀水铭苑一期小区物业公司、金清镇春江名园小区物业公司,因未有效落实“撤桶并点”,亭外设桶,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分别被罚款600元、800元。
巡查以来,辖区居民区垃圾分类投放情况明显改善,垃圾投放点周边环境明显好转。下阶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进一步加强常态化执法检查,主动查找线索,增加检查频次,线上线下互动,继续营造严查严管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