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另案处理落实处
通讯员 李婉璐
本报讯 “另案处理”的案件实际未得到处理,这是个例还是普遍存在的疏漏?2022年7月的一天,一男子来到桐庐县检察院反映,其亲友因刑事犯罪已服刑过半,但移送异地司法机关处理的同案犯却未被处理。该院经调查后发现控告人反映的同案犯,已被公安机关移送至案发地公安机关“另案处理”,但案发地公安机关并未受理。经后续协调处理,该名同案犯已于今年5月被判刑,目前判决已生效。随后,该线索被移送至该院线索研判处置中心,中心研判发现此类情况并非个案。该院以此为契机,建立以监督公安机关移送异地处理案件为重心,同时兼顾监督应当撤案不撤案或久拖未决等情形的“另案处理”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将通过数字化手段获得的本地区由公安机关另案处理及移送外地管辖的相关人员信息与全国犯罪信息系统、裁判文书网等进行碰撞,筛选相关可疑线索。
截至今年10月底,在对近三年“另案处理”“移送外地管辖”等案件进行数字化摸排中,该院发现线索100余条,已追诉5件14人,发出《案件催办函》1件3人。另有其它撤案监督、纠正违法线索正在研判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