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9日,镇海区人民法院指定宁波威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宁波宇顺交通器材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管理人接受指定后至今一直未能接收到宁波宇顺交通器材有限公司公章、营业执照正副本,现特刊登遗失公告,声明作废。 宁波宇顺交通器材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3年11月22日
遗失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