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法庭+人民调解”
联动化千万标的纠纷
通讯员 薛王军 吴俭 邱强
本报讯 “谢谢你们,我们心头的石头终于落地了。”近日,在江山市人民法院虎山街道共享法庭,一起标的额高达4000余万元的执行及股权转让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
老姜、老毛原为多年好友,多年前共同出资收购一酒店。但近几年酒店经营成本不断增长,双方之间就经营期间的借款、经营贷款和利润分配等重大问题上产生了重大分歧。经多次沟通协调无果后,两人均向江山法院提起了诉讼,一方要求解除股权承包经营合同,一方要求承担违约责任,法庭上双方互不相让,剑拔弩张,关系也冰冷到了极点。
在双方诉讼的同时,酒店因为两人经营理念不一而歇业,每月按期归还的贷款也出现了变数,银行经催收无果后提起了诉讼,要求酒店归还贷款1300余万元。
因作为股东的老姜、老毛都无意处理贷款问题,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两人心存芥蒂都不配合法院执行,两幢2000余平方米的酒店大楼作为抵押物就成为了执行标的物。
江山法院执行法官在与审判法官沟通时获悉,老姜、老毛在此前诉讼中曾协商过股权作价4000余万元进行收购的形式来化解矛盾,但因价款问题而不欢而散。执行法官还意外获悉老姜、老毛两人此前还因其他纠纷经虎山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功,而调解员正是虎山街道共享法庭的庭务主任。为妥善化解该纠纷,执行法官通过共享法庭与庭务主任取得了联系,说明了来由。
初次调解时,双方如对簿公堂时一样,情绪激动、言语过激贯穿始终。庭务主任通过前期已基本获悉双方的矛盾症结,从稳定双方情绪入手,紧盯关键细节开展心理疏导和思想工作,双方“一时火气”慢慢散去,情绪也逐渐恢复平稳。执行法官也从酒店经营利弊以及执行对个人影响等方面进行释明,并针对双方的疑问一一解答。通过执行法官和庭务主任的相互配合,情况终于有了转机,双方都愿意就股权转让进行沟通协商。
为帮助双方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庭务主任还先后多次前往江山公证处、市场监管、银行等单位了解情况,经过一个多月来回跑,确定了一个双方都比较认可的股权转让方案。经过多轮调解,最终,当事人双方就股权转让等事宜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了字。
4000余万元的股权争议圆满化解,1300余万元的执行案件也随之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