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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案卷

    方道训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方道训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所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从权利),已依法转让给方道训,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方道训履行相关义务。

  方道训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方道训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联系电话:13506537711、0571-87689526。特此公告。

  方道训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2023年11月27日

  注:1.上表本金基准日为2022年8月15日,本金、利息等数据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内部数据,实际金额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结果为准;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或法院判决等法律文件为准。


浙江法治报 案卷 00007 2023-11-27 浙江法治报2023-11-2700013;浙江法治报2023-11-2700011;浙江法治报2023-11-2700012;浙江法治报2023-11-2700014 2 2023年11月27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