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账过程发现端倪
虚假陈述被罚两千
通讯员 李波
本报讯 “法官,他欠我工钱没有付,你要为我主持公道……”在一起劳务纠纷的调解现场,原告曾某指着被告张某对法官说。曾某以张某拖欠其劳务报酬为由,向宁波鄞州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向其支付38800元。
原以为这只是一起普通的劳务纠纷,但法官却从双方的对账过程中发现了一丝端倪。
案件开庭前,法官组织双方调解,并让双方进行对账。曾某表示,张某拖欠其劳动报酬58000元,并于2018年写下欠条,5年里断断续续向其支付了一二十次,但总共也只付了19200元。为了佐证自己的说法,曾某还提交了一张自己计算的单据。被告张某对金额58000元无异议,但认为这些年来,他和妻子一直在陆续向曾某支付拖欠报酬,所欠金额应该只剩下几千块。
后经对账,法官发现张某夫妻实际已向曾某支付64800元,已超过其欠下的总金额。原来,张某和妻子陆续都会向曾某支付拖欠款项,但因夫妻二人信息不同步,所以出现了超额支付的情况。此外,法官查明,双方两年前在微信上有过一次对账,当时已经确认张某仅欠曾某报酬5000元的事实。
鉴于曾某主动退还张某超额支付款项,鄞州法院对曾某虚假陈述的行为作出罚款2000元的决定。曾某主动认错并及时缴纳了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