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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浙里”精彩呈“宪”

  本报记者 肖春霞

  通讯员 李爽 孙陶 汪宝成

  12月4日,一个承载着国家和民族对于法治的执着追求、见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治建设进步的重要日子。它是现行宪法通过日,也是国家宪法日,传递的是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的理念。

  2014年12月,我省集中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此后,每年的12月,成了全省上下集中开展宪法宣传的时间,也逐渐演变成了“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

  10年来,你或许通过报纸看到过让你动容的宪法好故事、或许在电视上欣赏过精彩的法治文艺节目、或许乘坐过“开往国家宪法日的地铁”、或许在网上学习过宪法知识……在“浙”里,宪法通过精彩纷呈的宣传形式,融入每个平凡日常里,不知不觉已入脑入心。

  10年来,宣传主题从“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浙江”到“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从一周到一月,从部门到地方,从单一到多维,浙江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深入推进宪法学习宣传阵地建设,突出宣传重点对象,创新宣传方式,让宪法精神在浙江大地上绽放,推动干部群众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力量。

  一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有人以为,宪法是管“大事”的,离自己的生活好像很远。其实不是。接受教育、平等就业、医疗保障、继承财产……每一个人与宪法的故事,从出生就开始书写,并被一生守护着。

  弘扬宪法精神,坚定法治信仰,让宪法走入生活、让宪法精神厚植人心,才能凝聚磅礴的精神力量。

  作为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五四宪法”的起草地,浙江高度重视宪法学习宣传,科学统筹,优化顶层设计,坚决把“学习宣传好宪法”当做推进宪法实施的基础、全民普法的重点。

  从制度建设到基础保障、从领导干部学法到青少年法治教育、从拓展新媒体普法教育平台到弘扬法治文化、从“宪法十进”到“宪法宣传月”……浙江涌现出一批全国首创的标识性成果:

  2015年,在全国率先统一组织实施省管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明确将述法工作与述职述廉等统一部署、统一组织实施。如今,浙江率先建成省、市、县三级领导干部述法制度,省市县三级党政领导干部开展各种形式述职述法,推动“为官先要学法,为政要会用法”理念深入人心。 (下转2版)


浙江法治报 头版 00001 十年,“浙里”精彩呈“宪” 2023-12-04 浙江法治报2023-12-0400010 2 2023年12月04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