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安全隐患
消除安全隐患
通讯员 陈金泉
本报讯 近日,岱山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案件中发现,邱某某承包了浙岱渔运***号船的船舶改造工作。改造过程中,邱某某在未取得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操作证的情况下,在码头使用电焊刀对船舶舱门进行扩大改造,该行为存在引发爆炸、火灾等安全隐患。
检察院实地调查发现,岱山辖区内渔港、渔船、渔业从业人员众多。船舶到港后,船老大经常会利用靠泊时间进行维修保养,存在违规作业的情况。随后,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对邱某某无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操作证进行电焊作业问题依法进行处理,同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日常监管。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第一时间调查取证,对邱某某进行当面教育并移交公安机关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同时强化渔业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对渔业码头的消防安全巡查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