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1日在桐庐县瑶琳镇永安村方吴四组捡拾女性弃婴一名,出生日期2020年6月1日,身体健康,被捡拾时身穿一套红色连体衣,外包一条白色小花毯子,随身附一张出生日期纸条。
请孩子的亲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有效证件与杭州市桐庐县民政局联系,联系电话:0571-64217571,联系地址:杭州市桐庐县城迎春南路258号(杭州市桐庐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12窗口。即起60日内无人认领,孩子将被依法安置。
桐庐县民政局 2023年12月28日
寻找弃婴(儿童)生父母公告
2020年11月22日在桐庐县江南镇珠山村王家一组毛凌峰家门口捡拾女性弃婴一名,出生日期2020年11月22日,身体健康,被捡拾时身裹一床白底红色小花棉被、内穿一套粉黄色毛衫,外穿一套浅蓝色棉衣,随身附一张出生日期纸条。
请孩子的亲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有效证件与杭州市桐庐县民政局联系,联系电话:0571-64217571,联系地址:杭州市桐庐县城迎春南路258号(杭州市桐庐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12窗口。即起60日内无人认领,孩子将被依法安置。 桐庐县民政局 2023年12月28日
寻找弃婴(儿童)生父母公告
2022年3月在桐庐县江南镇窄溪村前村九组徐文明家门口捡拾男性弃婴一名,出生日期2021年2月14日,身体健康,被捡拾时外穿一件黑白条纹的外套,蓝色牛仔裤,脚穿黄色鞋子,随身附一张出生日期纸条。
请孩子的亲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有效证件与杭州市桐庐县民政局联系,联系电话:0571-64217571,联系地址:杭州市桐庐县城迎春南路258号(杭州市桐庐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12窗口。即起60日内无人认领,孩子将被依法安置。 桐庐县民政局 2023年12月28日
寻找弃婴(儿童)生父母公告
2021年3月9日在桐庐县凤川街道西庄村九组某居民家门口捡拾男性弃婴一名,出生日期2021年2月19日,身体健康,被捡拾时内穿一套米白色棉衣,外包一条米白色条纹小被子,身旁放着一只奶瓶、一小包奶粉,随身附一张出生日期纸条。
请孩子的亲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有效证件与杭州市桐庐县民政局联系,联系电话:0571-64217571,联系地址:杭州市桐庐县城迎春南路258号(杭州市桐庐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12窗口。即起60日内无人认领,孩子将被依法安置。 桐庐县民政局 2023年12月28日
寻找弃婴(儿童)生父母公告
2021年10月12日在桐庐县凤川街道西庄村三组华文忠家门口捡拾女性弃婴一名,出生日期2021年10月11日,身体健康,被捡拾时内穿白色连体衣,外包米白色小毛毯,身旁放着一只奶瓶,一小罐奶粉,随身附一张出生日期纸条。
请孩子的亲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有效证件与杭州市桐庐县民政局联系,联系电话:0571-64217571,联系地址:杭州市桐庐县城迎春南路258号(杭州市桐庐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12窗口。即起60日内无人认领,孩子将被依法安置。 桐庐县民政局 2023年12月28日
寻找弃婴(儿童)生父母公告
2022年4月15日在桐庐县城南街道金联村范家边一组某居民家门口捡拾女性弃婴一名,出生日期2022年3月15日,身体健康,被捡拾时身穿一套粉色毛衫,外包一条红色小毯子,身旁放着一只奶瓶、一罐奶粉,随身附一张出生日期纸条。
请孩子的亲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有效证件与杭州市桐庐县民政局联系,联系电话:0571-64217571,联系地址:杭州市桐庐县城迎春南路258号(杭州市桐庐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12窗口。即起60日内无人认领,孩子将被依法安置。 桐庐县民政局 2023年12月28日
寻找弃婴(儿童)生父母公告
根据娄建亮(“转让方”)与温州市成亿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受让方”)于2023年10月30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受让方已付清全部转让价款,转让方将其在下表标的债权清单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受让方,由受让方合法取代转让方成为下列债务人的债权人。据此,请有关债务人和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尽快向受让方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或相应的担保责任,如债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娄建亮与温州市成亿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附:标的债权清单 (基准日期:2023年9月25日) 金额:人民币元
尊敬的客户: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我公司原公章(编号:无)自2023年3月15日起正式停止使用,并同时启用新公章(编号:33011010499453)。特此声明。
新公章的使用范围与原公章一致,用于公司合同、协议、证明等相关事务的签署和认证。任何以我公司名义进行的经济活动或法律行为,必须使用新公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特此公告。
杭州九航实业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8日
公 告
宁波宴柏鹿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各债权人:
宁波宴柏鹿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并通过,并于2023年12月15日经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2023)浙0212破1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由本管理人执行。现宁波宴柏鹿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财产进行第一次分配,确定于2023年12月31日前分配完毕,分配总额为人民币100000元,在依法优先支付破产费用20850元(含预提部分)后,本次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为79150元,具体如下:第一顺序:破产企业职工债权197246.8元,清偿比例40%;第二顺序:破产企业无欠缴的税款;第三顺序:破产企业的普通破产债权2678034.41元,无财产可供分配。特此公告。
宁波宴柏鹿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23年12月28日
公 告
2022年10月10日在桐庐县分水镇裕丰家园附近江边游步道捡拾女性弃婴一名,出生日期2022年10月5日,身体健康,被捡拾时内穿米黄色连体衣,外包白底碎花抱被,随身附一张出生日期纸条。
请孩子的亲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有效证件与杭州市桐庐县民政局联系,联系电话:0571-64217571,联系地址:杭州市桐庐县城迎春南路258号(杭州市桐庐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12窗口。即起60日内无人认领,孩子将被依法安置。
桐庐县民政局 2023年12月28日
寻找弃婴(儿童)生父母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对宁波荔港大酒店有限公司等2户企业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拟对宁波荔港大酒店有限公司等2户企业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至2023年1月20日,该资产包债权总额为16,958.22万元,其中本金为10,417.56万元(利息计算截止2023年1月20日,之后的利息依据借款合同计算,但有法院判决则以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内容为准,涉及破产的,以管理人认定的金额为准)。 截至基准日2023年1月20日前,该2户债权已回收的权利、权益和利益归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所有,不转让买受人。该资产包中债务人全部分布在浙江省宁波市,资产包中每户债权的具体情况请投资者登录长城公司对外网站查询(http://www.gwamcc.com)或与我分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交易方式:对外公开转让。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担保)企业管理层、原债务人(担保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担保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交易条件:一次性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特别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长城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实际转让以最终竞价公告内容为准。
联系人(业务部门经办人):林经理 联系电话:0574-89085783
联系人(分公司营销岗):蒋经理 联系电话:0571-87067795
联系地址:杭州市邮电路23号长城资产大楼9楼
邮政编码:310006
分公司纪检审计部门联系人:石经理
联系电话:0571-87383722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3年12月28日
根据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含各分支行)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业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3年12月28日
联合公告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备注:
1.截至2023年10月18日的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2.保证人、抵质押情况、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