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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浙江省浙商资产股份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浙江省浙商资产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浙江省浙商资产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业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浙江省浙商资产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长城资产联系电话:0571-85167890
浙商资产联系电话:0571-85273720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浙江省浙商资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2日
联合公告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利息计算截止2023年8月20日,之后的利息依据借款合同计算,但有法院判决则以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内容为准,涉及破产的,以管理人认定的金额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