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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废弃厂房里有462箱烟花,警方一查:非法!

提醒:在朋友圈随意售卖烟花爆竹涉嫌违法

  本报记者 陈毅人 通讯员 莫焱君

  本报讯 近日,杭州萧山宁围派出所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辖区一废弃厂房内存放有大量烟花爆竹。综合指挥室立即安排警力前往现场,当场查获烟花爆竹462箱,并将烟花爆竹所有人吴某(化姓)传唤调查。

  经查,吴某平时做团购生意,想到临近岁末年初,销售烟花爆竹可能会有市场,便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从外省购买烟花爆竹,存放到朋友的厂房仓库里。目前,萧山警方已依法对吴某予以行政拘留,对462箱烟花爆竹进行收缴。

  临近春节,烟花爆竹的销售也进入了旺季。萧山警方提醒,在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朋友圈发布指示性或者提示性的信息,即告诉大家去指定地点购买烟花,不算违法。”萧山警方告诉记者,而如果在朋友圈发布的信息中,交易地点不是指定销售地点,包括送货上门这种方式,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如果通过微信朋友圈贩卖烟花爆竹的量较大,将涉嫌非法经营罪”。

  那么,具备哪些条件可以销售烟花爆竹呢?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销售。同时,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布点,还应当通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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