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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泽春律师事务所自行决定解散,浙江泽春律师事务所注销。原2024年1月26日发布的浙江泽春律师事务所与浙江学正律师事务所合并吸收公告作废。
浙江泽春律师事务所 2024年2月6日
公告
杭州德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2MA27WWPWX4法人代表何晨铭),经全体合伙人决定,本公司认缴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10万元减至人民币7631.7241万元,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债权人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逾期不提供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特此公告。
杭州德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4年2月6日
杭州德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资公告
东阳市圣妮斯针织袜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594383490Y)遗失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2年4月18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东阳市圣妮斯针织袜厂破产管理人 2024年2月6日
遗失声明
东阳市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18日裁定受理对东阳市帝尔神红木艺术家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于2024年2月2日裁定宣告东阳市帝尔神红木艺术家具有限公司破产。
鉴于东阳市帝尔神红木艺术家具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人员未能上缴公司的公章印鉴和营业执照,现公告如下:东阳市帝尔神红木艺术家具有限公司的公章印鉴自2023年12月18日起停止使用,营业执照(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568165238J)正、副本自2023年12月18日起作废。特此公告。
东阳市帝尔神红木艺术家具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4年2月6日
公 告
某女婴,2020年11月15日出生,2020年11月22日发现被遗弃在义乌市大陈镇八里桥头村樟树下公交车站台,被捡拾时发现在暗黄色纸箱内,用绿色被子包裹着,旁边放着写有“出生日期2020年11月15日”的纸条。该弃婴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与大陈派出所户籍窗口(电话:0579-85666110,联系地址:义乌市大陈镇丰润路大陈派出所)联系。逾期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 义乌市公安局大陈派出所
2024年2月6日
弃婴(儿童)公告
立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温州雄丰塑业有限公司、平阳县润丰塑业有限公司、杨学寿、吴美丽、杨崇荣、徐乃锭、吴回武:
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以下简称“转让方”)和杨小黄(以下简称“受让方”)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合同编号:2024CMBC010501),转让方已将其在公授信字第ZH1500000138897号《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合同》及相关担保合同公高保字第DB1500000109714号《最高额保证合同》、公高保字第DB1500000109702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个高保字第DB1500000109723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个高保字第DB1500000109720号《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之债权及其从权利依法转让给受让方(截至2023年10月31日,债权本金余额为14,538,316.52元,利息为13,567,887.63元,以及代收费用为/元)。案件业经人民法院判决并执行案号:(2017)浙0304民初6054、6055、6061、6063、6064、6065号;(2018)浙03民终3042、3043、3040、3041、3044号;(2018)浙0304执3477、3480、3483、3486、3489、3493号。转让方对上述债权转让的事实予以确认;受让方已取得债权人的地位,有权行使债权人享有的各项权利。
现通知贵方上述债权转让之事实,并请贵方及/或贵方法定或约定的义务继受人立即向受让方履行上述合同约定的应当由贵方履行的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立即履行上述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及/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受让方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 电话 联系人:杨小黄
转让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受让方:杨小黄
2024年2月6日
债权转让通知书
东阳市帝尔神红木艺术家具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783568165238J)遗失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11月23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东阳市帝尔神红木艺术家具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4年2月6日
遗失声明
根据杭州锦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浙江群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杭州锦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给浙江群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向浙江群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注:具体本金、利息金额以法院判决为准。
特此公告。
杭州锦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浙江群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基准日2020年3月19日 2024年2月6日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对衢州市方正实业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拟对衢州市方正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衢州方正”)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3年9月20日,该债本息总额为9,269.70万元,其中本金为6,700万元(利息计算截止2023年9月20日,之后的利息依据借款合同计算,但有法院裁判的则以生效的法院裁判文书内容为准)。截至基准日2023年9月20日前,该户债权资产已回收的权利、权益和利益不转让买受人。债务人位于衢州市,该户债权由方建荣、方增荣、方根兰提供全额保证担保,由衢州方正持有的位于衢州市上街127号的商业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欲了解该债权详细信息请登陆长城公司网站查询(http://www.gwamcc.com)或与我分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处置方式:对外公开转让。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担保)企业管理层、原债务人(担保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担保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特别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长城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实际转让以最终竞价公告内容为准。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571-87215828
联系人:蒋女士 联系电话:0571-87067795
联系地址:杭州市邮电路23号长城资产大楼5楼
邮政编码:310006
分公司纪检审计部门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0571-87383722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4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