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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案卷

“姐妹花”携手赚钱 遇诈骗对簿公堂

  《厦门晚报》 彭菲 欧璐 湖法

  她们情同姐妹时携手赚钱,钱打水漂时对簿公堂。一个说是借款,一个说被诈骗,究竟真相如何,这笔钱能要得回来吗?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发布了这样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案情

  接到警方预警提示

  姐妹花仍执迷不悟

  2023年5月,小燕(化名)向湖里法院递交了一纸诉状。小燕说,她和小惠(化名)是老乡,原本情同姐妹,小惠多次向她借钱用于投资,并且承诺按收益的情况支付利息。转账记录显示,自2023年2月起,小燕共向小惠转账40万余元,其中有几笔转账备注为“借款”。小燕主张小惠应当归还所欠的款项38万余元。

  在法庭上,小惠大喊委屈。她说,转账是小燕自己备注为“借款”,也没有任何借条,“你听说我在投资,想参与一起赚钱。现在钱被骗了,我也是受害者,你却要把所有责任都推到我身上。”为此,小惠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

  原来,2023年初,小惠通过聊天软件结识了陈某,在陈某的推荐下,小惠开始在某平台上注册账号进行“投资”,买卖茶叶赚取差价。小燕听说此事,十分心动,但陈某称,钱是悄悄赚的,不能再注册新号。小燕便通过小惠的账号进行操作。其间,小燕和小惠都曾接到公安机关的诈骗预警电话,两人依旧抱有幻想。2023年3月底平台被关停,陈某销声匿迹,小燕和小惠的纠纷也因此而起。

  审理

  转账备注为“借款”

  真的是借款吗?

  经审理,湖里区法院认为:双方借贷关系不成立,因为双方仅存在交付事实,并没有借贷合意。

  法官分析,首先,本案双方之间并未签订借条或借款合同,判断是否成立借贷关系,主要围绕双方之间的聊天记录。从双方的聊天内容看,小燕对于款项的用途系“买茶叶”均为明知,且与小惠就“买茶叶”进行商议,双方聊天记录也有“财富可以赚到”等字眼。而聊天记录中并无明确的借贷合意的相关内容。从转账流水来看,小燕转账给小惠之后,小惠几乎在十几分钟到几十分钟之内将款项悉数转入某平台实时生成的账号操作“买茶叶”。直到发现被骗后,小燕责怪小惠也仅因为其认为小惠向其保证本金安全。而且小惠明确拒绝出具借条,指出双方都是投资被骗。

  其次,虽然小燕有几笔转款备注了“借款”,但是转账备注系小燕的单方行为,无法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合意。在此期间,小燕曾向案外人张某、邢某银行转账,即小燕自己也有操作“买茶叶”。该事实亦可印证小燕对于款项投资用途系明知。

  湖里区法院判决驳回了小燕的诉讼请求。该案经二审维持了上述判决,现已生效。


浙江法治报 案卷 00007 “姐妹花”携手赚钱 遇诈骗对簿公堂 2024-02-07 26635834 2 2024年02月07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