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治报 数字报纸


00002版:要闻

金华在全省率先开展戏剧类地方性立法

  本报记者 肖春霞 通讯员 傅国建

  本报讯 婺剧素有“中国戏曲音乐宝库”的美誉,是金华市最具代表性的文化品牌、最具标志性的文化形象。日前,金华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满票通过《金华市婺剧保护传承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这是金华率先在全省开展戏剧类地方性立法取得的新成果。

  近年来,金华市相继出台《关于支持浙江婺剧艺术研究院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婺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促进婺剧事业蓬勃发展。但在发展过程中,婺剧仍面临精品生产机制不够完善、精品生产投入不足,人才培养机制不够完善、激励政策不够全面,国有院团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等问题。

  为了从法律层面系统性、整体性推进婺剧保护传承发展,金华市人大常委会于2023年将《条例》制定列入当年立法计划。去年8月、12月,金华市人大常委会对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广泛征求意见,认真研究论证,不断修改完善,并提请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表决。

  《条例》共6章32条,分为总则、保护传承、人才培养、创新发展、保障监督和附则。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汪希燕表示,《条例》实现了婺剧高质量发展从政策保障到有法可依的根本性转变,将有力促进婺剧保护传承发展中遇到问题的解决。《条例》有重点、有亮点。如在保护传承上,拟创设婺剧资源名录保护制度,推动婺剧进校园,将婺剧文化列入中小学素质教育内容;人才培养上,将建立婺剧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制,对长期从事婺剧的专业演职人员,在职称评定上可以放宽学历资历要求等。


浙江法治报 要闻 00002 金华在全省率先开展戏剧类地方性立法 2024-02-07 26636782 2 2024年02月07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