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卖假货受到严惩
通讯员 钱塘检
本报讯 周某、陈某、龚某、杨某等人通过大批量销售仿冒知名品牌的假货,3个月内非法经营数额高达数十万元。经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杨某等人刑罚。
此前,公安机关接到某公司知识产权代理人报警,称有人在网上销售假冒其品牌的美容仪器。经侦查,警方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
钱塘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周某、陈某、龚某、杨某等4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授权,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情节特别严重,遂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不仅会损害企业的品牌形象,还会扰乱正常的市场规则和秩序;切勿因一时贪念而做出侵犯他人商标权的不法行为,否则必将受到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