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火灶”让人提心吊胆
这个救命装置,千万别忽视
本报记者 陈贞妃 实习生 俞欣可
通讯员 戴佳
本报讯 明明知道自己所售卖的“猛火灶”没有熄火保护装置,容易导致燃气泄漏,但台州路桥某市场内的一个商家,却一直卖了9年。近日,经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商家梁某受到了处罚。
梁某一直在路桥某市场做厨房用品配件生意。2015年,一男子朱某(另案处理)到市场推销“猛火灶”,见他的价格便宜,梁某也开始从他这里进货。朱某的“猛火灶”为什么会有价格优势?原来,这款“猛火灶”是他自己组装的,没有熄火保护装置,属于“三无”产品。根据现行的国家强制性生产标准《家用燃气灶具》《商用燃气燃烧器具》规定,无论是家用还是商用“猛火灶”,均应当具备熄火保护装置。当“猛火灶”的火焰因风吹或汤水泼洒等意外原因熄灭时,熄火保护装置会在60秒内自动关闭气源,从而避免燃气泄漏事故的发生。
去年9月,相关部门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梁某经营店铺的仓库现场有一台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经鉴定,梁某销售的燃气灶不符合国家标准。经查,从2019年3月至2022年3月,梁某明知没有熄火保护装置的“猛火灶”不符合国家标准,仍在店里出售,共计销售至少14万元,梁某至少获利1.3万元。
近日,经路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审判处梁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8个月,罚金8万元。
检察官提醒,消费者选购燃气灶要到正规商家购买,注意查验产品包装上是否有生产许可证,了解清楚是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拒绝购买“三无”产品和低价劣质的燃气灶,防火于未“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