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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副刊

最后一张执勤照

  田伟甫副所长:

  您好!

  时间过得真快,一晃就是11年。清明节到了,您在天堂还好吗?

  2013年3月16日,我们在缙云县壶镇镇左库桃花节活动现场认识。当时您在执勤,我刚好带着家人赏花,看到您高大帅气的样子,我忍不住拿起相机抓拍了一张您执勤的工作照。不承想,它却成了绝照……

  三个月过后,6月25日18时,时任丽水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宣传处处长刘敏说,缙云东渡派出所一名副所长被歹徒刺伤,正在医院抢救。我和同事们连忙赶到缙云县人民医院,才知道受伤的是您。您的伤势很重,正在急救室抢救,一直昏迷着……我的心情十分沉重,不停为您祈祷!

  当晚回来的路上,刘敏处长安排我第二天去了解您的事迹。回到办公室翻看资料,我找出了三个月前为您拍的这张执勤工作照,上面的您一脸英气……泪水瞬间模糊了我的视线。

  第二天一大早,我去了您曾经工作过的壶镇、东渡派出所辖区村庄,采访群众和您的战友、领导、家人……我多次到您最后出警的现场了解情况。在他们的讲述中,当群众命悬一线、您与歹徒紧张对峙时表现出的英勇无畏,让我一次次深受震撼。

  事发当天下午2时,歹徒朱某挥动着一把30厘米长的尖刀,扬言要把“陷害”他的村民全部杀死,并叫民警不要插手。您与歹徒周旋,找准时机冲上去,抱住歹徒将其摔倒。猛然间,歹徒手上的尖刀朝您身上刺去,您的心脏被刺中,当即昏倒在地,鲜血直流,染红了衣衫和地面……

  我认真倾听、记录,一遍遍在脑海中回放您与歹徒英勇搏斗的画面。采访对象听到您受伤的消息都很痛惜,忍不住聊起您的工作、生活:2005年入警,始终奋战在公安工作第一线。犯罪嫌疑人往群众身上泼汽油,危急时刻,您奋不顾身冲上去,用身体护住群众,一身凛然正气压住了犯罪嫌疑人的嚣张气焰;一户人家意外起火,妈妈和孩子被困楼上,您冒着煤气罐爆炸的危险,冲进火场把妈妈和孩子救了出来……您不畏艰险、勇挑重担,每次有急难险重任务总是冲锋在前,多次冒着生命危险抓捕犯罪嫌疑人、救助遇险群众。因为表现突出,您多次受到上级机关的表彰。当年4月份,您刚刚通过竞争上岗,担任东渡派出所副所长。仅仅过去2个月,您便因为保护群众而倒下了……

  第二次见您是在当年的7月4日。那天,医生为您做了心脏修补手术,尽全力抢救,却依然没能挽回您的生命。您英年早逝,年仅33岁……祖国和人民给了您很多荣誉,您被公安部追授为二级英雄模范、浙江省人民政府追记为革命烈士、浙江省公安厅追记一等功,您还获得浙江“最美警察”、“最美丽水好人”特别奖等荣誉称号。您是英雄,获得这些荣誉当之无愧!

  如今,11年过去了,我还保存着那次为您拍下的执勤工作照。每一次到东渡派出所,走进您的办公室,看到里面仍保存着的您的物品,就仿佛看到您还在对着我们微笑。曾经跟您一同出警的老麻与同事,每每见到我都会聊起您,聊着聊着眼眶就湿润了……您的领导和战友每年都会去看望、关心您的家人,您的孩子如今已经上初一了,您的老所长应伟华还经常与学校老师联系,关心您孩子的成长。家里有大家的关照,您就放心吧。

  您牺牲后,每年的清明节和烈士纪念日,许多人都会去看您,给您送上鲜花,那缕缕花香您闻到了吗?战友们都会在你墓前倒上一杯酒、点上几支烟,您看到了吗?

  借这个清明节,我也向您汇报一下。平时,大家都以您为榜样,全心全力做好工作。现在东渡派出所辖区平安和谐,老百姓幸福感明显提升。您就放心吧,您的战友会继续以您为榜样,坚守岗位,守护好美丽的家园!

  丽水市公安局 胡昌清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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