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监督收监
通讯员 王良辰
本报讯 “大快人心,检察机关做得好。”近日,临海市检察院检察官在参加汛桥镇人大代表联络站活动时,人大代表提及李某被收监一案,对检察机关秉公司法竖起了大拇指。
2023年3月,罪犯李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但因其患有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腰积水等疾病,李某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据群众反映,李某申请期间能正常驾驶电动车等交通工具,与常人无异。为更精准研判李某的身体健康状况,检察官随即到医院调取并详细查阅查证李某住院记录、就医购药等病历材料,并进一步通过其所在地的村干部和网格员等了解具体情况。
“李某在申请期间仅有一次就诊记录,且一直未按医嘱购买药物或住院治疗,存在故意不配合治疗以避免恢复自身健康的行为。”临海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严灵光说,“通过其所在地基层组织,我们了解到李某存在不参加其所在村每年组织的免费体检且经常性喝酒,可见其不配合医疗的故意性。另外,罪犯李某具有工作能力和条件,但没有正常经济来源,且有多次盗窃、诈骗等犯罪前科。我们认为,对其暂予监外执行具有较大再犯罪的社会危险性。”
据此,检察院认定罪犯李某具有收监条件,并依法建议法院不予决定对李某暂予监外执行。2023年6月,临海市人民法院依法对李某执行收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