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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牌面膜竟产自偏僻山边养猪场

直播间售卖近3万件假冒化妆品,司法机关全链条打击

  本报首席记者 许梅 通讯员 徐啸

  直播间买货,已经成为不少人购物的主要途径之一。2023年1月,温州市瓯海区的刘先生在某电商平台的“富婆XX”直播间以29.9元的低价购买了一瓶“SK-II”面霜,但使用后出现了皮肤过敏现象,于是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而后,一起直播间大肆售卖假货的大案浮出水面。

  大牌化妆品“白菜价”

  市场监管部门按图索骥,结果发现刘先生下单的直播间销售的全是假冒化妆品。公安机关随即对该案立案侦查。

  自2022年3月起,老板戴某因公司经营不善,决定通过直播销售假冒化妆品牟利。她雇佣王某某担任主播、温某某负责运营,以线上直播带货的方式,销售假冒“SK-II”“兰蔻”“科颜氏”“香奈儿”等品牌注册商标的化妆品。

  他们销售的假冒化妆品不仅都是“大牌”,种类也非常齐全,从口红、香水到粉底液、防晒霜、面膜等,各种口碑化妆品应有尽有。直播间一天上播6—8小时,成交量可达一两百单。

  戴某供述,这些假冒化妆品的进价仅为几元至十几元,售价则为几十元。虽然价钱可谓是“白菜价”,但商品外观、质地乃至气味却与正品极其相似,让顾客真假难辨。每当有买家问及价差原因,主播会假称是“正品积压货、清仓货”。另外,戴某店铺的链接也非常隐蔽,没有挂任何大牌化妆品的图片,更没有详情简介。买家只有进入直播间,才能下单。

  为了进一步规避法律风险以及分散退货的订单量,戴某等人陆续开了“一店”“二店”……直至“六店”。一年不到,六家店铺实际销售化妆品2.9万余件,销售额达76万余元。

  背后供应商浮出水面

  这些假冒化妆品从何而来?是否还有类似的直播商家没有被发现?

  为了全链条打击犯罪,瓯海区检察院检察官提前介入该案,与办案民警充分沟通,积极引导侦查,沿着戴某进货路径顺藤摸瓜,挖出了供货的李某某、刘某某、范某某等中间商,以及高某某、池某某、崔某某等多个直播售假的商家。

  李某某是戴某的直接供货商。他从刘某某、范某某处进货,每件加价7%-10%后销售给戴某。后来,随着戴某生意扩张,李某某直接为其提供“一键代发”服务,即他可以登录戴某店铺的子账号看到买家的下单信息,从他的所在地广东汕头直接发货,从而减少中间的货运环节。

  检察官引导公安机关进一步深挖制假源头,通过追踪快递信息,发现了藏在广西桂林山里的一处制假窝点,该窝点即为戴某所售假冒化妆品的制假源头之一。

  生产车间不忍直视

  莫某某本在广东工作。2022年,他伙同何某某在桂林一个偏僻的山边找到一处养猪场,搭建了一个简易面膜加工厂房。厂房十分简陋,卫生条件极差,生产设备也仅有一台面膜机和一台灌装机。制作化妆品时,他们将化学原料用增稠剂混合搅拌做成透明液体,再灌装成面膜,套上外包装,一个粗制滥造的产品摇身一变就成了“SK-II”等国际大牌。制作面膜时,他们全程徒手加工、分装,未采取任何卫生防护措施。

  “这些假冒化妆品的化工原料低劣,没有任何质量保障,有的化学成分超标,使用后极有可能导致过敏、‘烂脸’,有的甚至含有违禁成分,会对健康造成威胁。”承办检察官说。

  近日,经瓯海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瓯海区人民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戴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3万元。制假的莫某某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7万元。王某某、温某某、刘某某等其余被告也分别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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