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帮两孙女讨抚养费
结局暖心
通讯员 曹文莹 俞露婷 本报记者 高敏
本报讯 “法官,我想帮我的孙女们讨抚养费。”日前,嵊州市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法庭立案窗口前,一位七旬老汉在法律援助律师的陪同下递交了两份起诉材料。
经开法庭庭长吴校军闻讯前来了解情况。两个案件的原告小甲和小乙是亲姐妹,小甲正在读大学且已成年,小乙刚上初中。10年前,两人的父母因感情不和离婚,两个孩子本是由父亲张某抚养的,变故发生在2017年,张某的精神状态日渐不佳,失去了工作能力和正常生活能力,后经鉴定为智力残疾,爷爷也因此成为了小乙的监护人。
“孩子读书生活的费用都是靠亲戚们一点一点救济的,孩子奶奶也是智力障碍,我一个老头子是真的没办法才来‘打官司’的。”老人说。两份诉状是老人作为监护人,代表姐妹俩向其母亲追讨抚养费的。
吴校军当即拨通了小甲和小乙的母亲王某的电话,约她前来法庭调解。
“法官,我虽然另外成家了,但我知道这两孩子始终是我的孩子,只是现在家里全靠我丈夫开出租车赚钱,实在是拿不出钱。”一进法庭,王某便向吴校军坦言自己的难处。
父母之责,重若千钧。调解过程中,吴校军一方面告知王某,作为母亲必须对未成年子女履行抚养义务,另一方面从亲情角度对王某展开教育疏导,劝说其应从有利于孩子成长和亲情维系角度考虑,切实承担起一名母亲的责任。在吴校军一次次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劝说下,王某终于松了口,承诺将每月定期支付小乙抚养费。
由于小甲已经成年,老人撤回了抚养费的起诉。好在,经审查,小甲的情况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法庭决定给予小甲一定金额的司法救助金,以帮助她顺利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