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边来了“环保小卫士”
实习生 黄薇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吕曼君
本报讯 “运河杭州段属于全年全区域禁渔,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渔具或者方法捕捞水产品。”
“我们的环境,需要我们共同来守护。”
在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邀请省人大代表与法官们一起为杭州市安吉路实验学校的十余名孩子,沿着京杭大运河杭州段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游园会”。
活动当天,省人大代表、省文联党组成员、人事处处长童颖骏还为孩子们讲解运河文化。2014年6月22日,在第38届世界遗产大会上,中国大运河项目成功入选《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成为中国第46个世界遗产项目。
为了更好的保护好大运河,避免因为人为的过度干扰,破坏大运河生态环境,法官在现场给孩子们专门科普了关于生态保护方面的法律知识,“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期、禁渔区用电鱼、毒鱼、炸鱼等方式捕捞水产品,无论捕捞数量多少,都涉嫌刑事犯罪,除了刑事惩罚,还要承担赔偿环境修复的民事责任。”近年来,拱墅法院判处多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案件,其中一起发生在去年,被告人张某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伙同他人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并用电鱼行为给大运河水域生态带来严重破坏,该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依法判处其相应刑罚。“希望通过这些案例的讲解,科普好环保知识,帮助孩子们树立爱护环境的健康观念。”法官说。
为积极履行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职能、加强人们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理念认知,2023年,拱墅法院联合多家单位在京杭大运河拱宸桥南侧开展了增殖放流活动,将20万尾经过防疫检测、存活率高的本地白鲢、花鲢等鱼苗放入大运河,并通过发放宣传册、讲解经典案例、组织快板普法等方式,向居民游客开展大运河保护普法宣传。“法院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有利于提高群众生态文明意识,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自觉,引导大家树立尊重自然和保护环境的理念,积极参与建设美好家园。”法官表示。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遵循《民法典》中的‘绿色原则’和‘绿色条款’,做好垃圾分类、节约用水等保护水资源,自觉做大运河的守护者。”童颖骏的一番话,让孩子们获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