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香烟兑换机”
警惕“香烟兑换机”
通讯员 翁秋霞 吴佳窈
本报讯 市面上有一种“香烟兑换机”,外观看起来像是普通的游戏机,但实则是有一定赔率的“赌博机”。衢州市衢江区检察院就对这样一起案件提起公诉,并在办案中成功追缴全部非法获利。日前,衢江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缓期3年4个月执行,并处罚金2万元。
原本做二手车生意的小龙(化名)见市面上的游艺厅生意不错,便在衢江区开了一家游艺厅。后来他听说,市面上有种“香烟兑换机”,需要玩家手机扫码付款,付款后就可以在机器上玩捕鱼等游戏,并根据游戏积分兑换价格不等的香烟,他觉得这是个赚钱的新路子,便购置了相应的机器以及平台应用。
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小龙在其经营的游艺厅内摆放这种“香烟兑换机”,并以此非法牟利,短短两个月就从中盈利至少13万元,赌资高达51万余元。今年2月,公安机关以涉嫌开设赌场罪对小龙立案侦查。4月,此案移送衢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衢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