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索马里捕鱼,请了“镖师”却不给钱
青岛海事法院审理首起海上武装护航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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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保公司为远洋捕鱼提供海上武装护航(受访者供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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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海事法院审理海上武装护航合同纠纷案 |
《青岛晚报》 陈小川
在索马里海域,疑似海盗小艇靠近,我方武装护航人员开枪警示,小艇折返离开……类似电影《战狼2》的情节发生在我国渔船远洋捕捞作业中。在这次远洋作业中,大连某远洋渔业公司雇佣香港某安保公司提供武装护航服务,但是服务结束后,渔业公司拒不支付护航费用,安保公司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近日,青岛海事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2021年,大连某远洋渔业公司经过中国远洋渔业协会介绍,从索马里政府购得索马里海域捕捞证,准备远洋捕捞作业。其作业船只为两艘2000余吨位的大型拖网渔船,考虑到船速慢、索马里海域和附近印度洋海域常年有海盗出没,渔业公司便委托安保公司提供武装护航。
2021年10月12日,香港某安保公司委派的8名保安员持枪械登上被告所属渔船,开始提供护航服务。2022年1月12日,8名保安员完成护航任务,在斯里兰卡下船离开。
原告按照约定,向被告开具了“形式收据”,但是大连某远洋渔业公司屡屡用“财务紧张”为由拖欠付款,至今尚拖欠护航费用42408美元。2023年8月,原告在青岛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大连某远洋渔业公司按照约定支付拖欠的护航费用。
2024年7月5日,在庭审过程中,被告经法院传唤,无故未到庭参加诉讼,同时原告补充提交了证明其诉请数额主张的证据。法院对证据的真实性进行了核实,并充分听取了当事人发表的意见。本案将择期宣判。承办法官表示,本案为青岛海事法院受理的第一起因海上武装护航引发的合同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