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法院:
“美丽审判”为生态环境增色赋能
通讯员 张梦瑶 许一帆
东方既白,一群白鹭从晨跑的市民头顶掠过,划出几道悠闲的弧线,轻盈地落在天台始丰湖畔的芳草甸上,远处枝丫上的鸟雀时而兴奋地叫唤几声、时而有成群飞走,展开了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画卷。
近年来,天台县人民法院以环境资源审判为笔,积极探索“审判+修复”“审判+联动”“审判+普法”等模式,不断筑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用天蓝、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画卷给出“美丽审判”的法治答案。
“审判+修复”
“毁林人”变“护林人”
“被告人齐某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未经批准擅自占用5处地块用于填埋、堆放建筑垃圾,改变土地用途达20余亩,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这是天台法院平街法庭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案件的审理现场。
天台法院在审理该案过程中,积极引导被告人进行生态修复。通过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被告人齐某某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了复耕协议,承诺将毁坏的耕地进行复耕。最终,经过专家组的验收,大部分被毁坏的土地已恢复种植条件,被告人也因此得到了酌情从轻处罚。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审判+修复”模式在环境资源案件中的实际应用和成效。
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例如被告人邬某在禁渔期、禁渔区内违法使用电力捕鱼方法捕捞水产品,破坏水产资源,法院判定被告人赔偿水生生物资源损害修复金。这笔修复赔偿金购买的90万尾鱼苗增殖放流到了始丰溪,以修复受损的渔业资源。
“在办案过程中,我们一直在注重实现惩治违法犯罪、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经济损失的‘多赢’。”平街人民法庭庭长陈达楚表示。
自2022年4月实行环境资源“三合一”归口审理以来,平街法庭共受理环境资源类案件128件,已审结122件,其中刑事案件21件;发出生态修复令1份、禁止令7份、生态修复司法建议1份。
平街法庭注重环境资源案件裁判方式方法的创新,积极运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限期修复”“劳务代偿”等方式贯彻修复性司法理念,注重将环境修复情况作为从轻处罚、适用缓刑的参考因素,探索建立“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审判结果执行机制。
“审判+联动”
“独角戏”变“大合唱”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我们法院与检察院、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高频沟通。各部门及时互通信息、共享资源,确保案件得到及时、准确的处理。”陈达楚说。
在他审理的一起村民诉村委会非法占用土地案中,法院发现被告可能非法占用永久基本田,及时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送司法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确保破坏永久基本农田被非法占用问题得到及时整改,有效保护了耕地资源。
同时,天台法院还积极参与流域水源保护工作,与流域内其他法院形成工作联动,共同开展河道整治、清淤疏堵、普法宣传等活动,共同推进水域生态环境的改善。此外,法院还利用镇村调解资源,深化诉源治理工作,有效化解了涉环境资源类纠纷。
在加强环境司法保护的过程中,天台法院注重与相关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内合纵、外连横,共护天台绿水青山。
“审判+普法”
“旁观者”变“参与者”
“电视剧《狂飙》大家看了吗?里面的徐某就是电鱼把自己作死了,所以电鱼炸鱼不但违法而且非常危险!”
“下次我要是发现有人电鱼一定要劝阻,不听劝就报警!”
……
石梁镇的村文化礼堂现场气氛热烈,这是天台法院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讲会现场,结合群众关注的内容,法官通过以案释法、发放宣传手册及现场解答等方式,努力增强群众爱护生态环境和法治保护意识。
除了进村入户,天台法院还将环境保护司法宣传融入法院开放日活动中。不久前,来自天台小学和赤城小学的小记者们走进天台法院参观法庭、旁听庭审,法院干警为他们讲授了一堂生动有趣的生态环境保护课。
此外,天台法院还联合检察院、生态环境局天台分局等单位开展了环保“趣”市集活动,通过环保知识问答、垃圾分类挑战、生物多样性保护、绿色低碳生活等趣味小游戏,向孩子们和家长们传递环保理念,增强青少年的环保意识和法治观念。
天台法院还发布了《天台环境资源审判(2022-2023年度)》,通过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辖区群众,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生态效果的统一。
“人民法院打击违法犯罪不是目的,教育引导当事人和广大群众充分认识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自觉保护呵护环境,才是环资司法审判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天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丹说。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环境保护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天台法院将坚决扛起责任担当,用遒劲有力的画笔,继续绘就神秀天台的美丽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