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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余名“羊毛党”被列入“黄名单”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张文婕

  本报讯 “通过相关部门提供消费券违法案件关联比对,2022年-2023年期间你存在有买卖消费券套取国家补贴的行为,请及时归还相关非法获利。如未及时纠正,将被列入消费券不诚信使用人名单,并影响此后政府发放消费券的再次领取。”近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全闭环整治套取政府消费券违法行为,检察建议制发以后,行政机关督促消费券发放平台对于辖区内此前有违法抢券套现的3000余名“薅羊毛”的“羊毛党”发送了短信,督促个人及时退还违法所得。

  2022年底以来,鄞州区检察院共办理30余起虚假核销消费券的相关诈骗案件,大量违法行为人利用消费券核销中的监管漏洞肆意骗取国家补贴,套取到的消费券补贴由市民、黄牛、商家按50%、25%、25%进行分赃(本报2024年03月20日曾作报道)。

  鄞州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检察官张雪倩介绍,消费券倒买倒卖、虚假核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属于倒卖有价证券的行为。即使单个散户的违法所得尚无法达到行政处罚标准,但个人贪小便宜、国家遭受损失的行为绝不应被姑息。

  除了对商家和黄牛的非法行为追责,鄞州区检察院追根溯源确定了3000余名个人参与了消费券的非法买卖。

  鄞州区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将买卖消费券的市民账户列入“黄名单”进行惩戒,限制该账户一定时间内再次申领消费券;同时通过短信通知的方式督促其返还已经骗取的消费券补贴。行政机关收到建议后,积极与检察机关、银联机构召开联席会议协商,将违法买卖消费券的个人放入“黄名单”,限制其再次申领消费券,并要求其纠正违法行为。


浙江法治报 新闻 00002 3000余名“羊毛党”被列入“黄名单” 2024-07-11 26960622 2 2024年07月11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