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资产转让通知暨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债权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下称“广发银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简称:信达资产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合同,广发银行将其对下列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于2024年6月18日依法打包转让给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广发银行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作为下列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含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公告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2024年8月6日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4年4月12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单位:折算人民币元)。借款人和担保人(含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应支付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广发银行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或担保人、承债主体、清算主体负担的诉讼费、律师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下列主债务人、担保人如有疑问,请与广发银行或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联系。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市延安路516号广发大厦
联系人:沈女士 电话:0571-87019888-10458 传真:/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市延安路528号标力大厦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571-85779813 传真:/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陈利锋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本金、相应利息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陈利锋,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向陈利锋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其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债权金额仅作参考,具体金额以法院判决为准。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陈利锋
单位:人民币元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