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义气”获刑罚
通讯员 叶枫
本报讯 “我知道她在诈骗,但我和她一起生活,她对我很照顾,我要讲‘姐妹义气’的,所以才帮她诈骗。”当检察官问及犯罪原因时,徐某这样说。江山市人民检察院对徐某提起公诉,鉴于其具有从犯、坦白、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建议对徐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近日,江山市人民法院全盘采纳量刑建议,作出判决。
2020年,15岁的徐某初中毕业后就开始独自闯荡社会,在认识大自己8岁的林某后,住在一起共同生活。2023年,林某以“介绍对象”为名将徐某介绍给同学周某,背地里却冒充徐某身份虚构了信用卡还贷、爷爷生病住院等理由向周某骗钱。在林某的要求下,徐某积极配合发语音、打电话、见家长等协助诈骗。截至案发,二人共骗取周某1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