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护企 强城先行
温州公安
“上新”十项举措
为民护企 强城先行
温州公安
“上新”十项举措
本报记者 蓝莹 温州政法融媒体中心 叶戋
通讯员 翁一芳
本报讯 近日,温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温州市公安机关“为民护企 强城先行”十项举措新闻发布会。
近年来,温州市公安局立足企业所盼、民生所需和公安职能,着力提升高水平护航发展能力水平,为“强城行动”贡献公安力量。发布会上,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王造通报了全市公安机关“上新”十项举措有关情况,包括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优化户口迁入规定、推出车驾管便民惠企系列举措、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提升居住证应用“含金量”、加强温商品牌保护、倾力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全力守护群众“钱袋子”、营造清净治安环境、建设“助企廉政警官”队伍等。
“现在,市区城镇地区落户放宽为只要满足‘在市区城镇地区居住满6个月’或‘持有效居住证’任一条件即可。同时,将县(市)城镇地区落户放宽为‘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即可。”针对优化户口迁入规定,温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叶军毕介绍,同时,在简化引进紧缺人员落户程序、进一步方便租赁房屋登记落户、实现长三角地区落户年限互认等方面也作了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