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
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向纵深发力
本报记者 高敏 陈贞妃
官司打赢了,钱却没拿回来,为什么?有的是执行案件根本找不到人,有的是财产处置存在困难,还有的是被执行人真的没钱履行……执行案件千差万别,但都承载了老百姓对胜诉权益兑现的期待。
从2020年开始,浙江法院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建设”和浙江省委“最多跑一次”改革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不断健全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四年过去,浙江法院执行收案量、涉执信访量持续下降,自动履行率、执行完毕率不断上升,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全民协同”
拖欠合同款项拒不履行,公司老板玩起“躲猫猫”。近日,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到某公司突击执行却扑了个空,于是向辖区内钱江世纪城派出所申请协助布控。不到5分钟,被执行人股东田某便主动现身,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
“虽然近年来信息化水平提高了不少,但在‘查人找物’上还是有提升空间,被执行人无法联系,甚至上门也找不到的情况在执行中并不少见。”萧山法院执行局局长俞剑锋坦言。在萧山,经区委政法委协调,萧山法院与公安建立联动事项清单,明确信息查询、财产查控、布控拘留、局所对接、拒执打击等五大协作细则。
执行工作从来不是靠法院一家单打独斗就行,而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多个部门、流程、环节的衔接,比如了解被执行人情况要去乡镇街道、村社调查;房子查封拍卖,涉及国土、住建、国税等部门;查找躲藏的被执行人行踪需要公安协助……
为此,浙江法院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加强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多方协作,推动执行联动化、信息化水平再上台阶。目前,全省已建立建成覆盖不动产、股权、车辆等主要财产形式的网络查控系统,近2000家单位协作事项一网通办,构建了横向联通相关职能部门的一体化多跨协同联动机制。同时,全省已有80多个县(市、区)党委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进执行“一件事”改革并印发专门文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人大监督、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
如今,执行人员查人找物不再局限于“登门临柜”——在诸暨,法院协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10多个部门,“一网通办”“一次办结”全部司法拍卖相关事项;在温州,“警法”联动创新市域“云执车”模式,实现“一地布控、市域协作、就地扣押”,处置效率提升50%以上……2023年,全省法院执结案件32.7万件,平均执行结案用时同比提速10.8%,案款发放平均用时同比提速31%。
向难案“出击”
“老林回来了,人就在村委,你们赶紧过来!”被执行人突然回村,丽水市缙云县七里乡党委书记应建军第一时间给缙云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打去电话。
老林是七里乡某村村民,10年前向同村的老杜借了13万元后迟迟没还。法院查询发现老林名下没有任何财产,行踪也飘忽不定,这个执行案子一度被放进了缙云法院的“终本”库里。
2021年,丽水率先打响由党政领导带头包案、各级党组织层层发动、市县部门高效联动、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的“终本出清”攻坚战——每隔一段时间,各乡镇书记就会从法院领办一批执行积案,再分派给各村社书记具体落实,各村社干部、基层网格员等群体发挥人熟、地熟、事熟优势,查人找物、引导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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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院那边领到本乡的被执行人名单后,我们就一直让村里人‘盯’着他呢。”应建军说,“人只要回来了,案子执行的希望就大了。”前不久,老杜终于收到了13万元欠款,并顺利做完了心脏手术。
书记牵头抓总、带头示范,各级党委真正将执行破难作为推进社会治理分内事,丽水做法走向全省。2023年,全省终本案件“清库”10.68万件,到位金额320.6亿元。
2024年5月,省两办印发文件,进一步明确建立党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层层发动攻坚、疑难复杂案件领导带头化解、法院主办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终本出清”工作机制,强力助推党委领导下的“终本出清”向纵深推进。
此外,针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长期未执结案件,浙江法院创新工作方式,积极开展交叉执行,强化监督管理,提高执行质量和效率。2023年,省高院修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指定执行、提级执行工作的意见》,健全提级执行、指定执行、协调执行等交叉执行常态化工作机制。
不久前,象山县人民法院将一起标的300万元的执行难案报请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级执行。该案被执行人名下有财产,但因为历史遗留问题产权不清等难以处置,宁波中院另辟蹊径,跳开案涉不动产的司法处置,从被执行公司的股东入手,从公司存续、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最终成功引导股东主动出力解决了公司被执行的案件。敢于向问题开刀,敢于向困难亮剑,充分彰显了浙江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决心。
从源头治理
“您的案件已进入本院督促程序,请及时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履行义务……”案子判决一生效,被告王某就收到了长兴县人民法院“执源治理”在线应用发来的督促履行短信。几分钟后,村书记也向王某打去电话,了解具体情况并询问有没有履行困难。
“一般案件在判决后,只有当事人申请执行立案后,法院才会开展相关工作。但这时候,被执行人往往对法院已经有了对立情绪,不利于执行开展。”长兴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余有国介绍,实践中,有很多被执行人在当下没有履行能力时,常常会躲避抗拒执行。事实上,在被执行人确有困难,但主动诚信申报财产,拿出积极履行态度的情况下,法院也会协同各方一起帮助其渡过难关。
“聚焦执源治理,促进诚信体系建设”,是执行“一件事”改革的其中一项重要举措。在党委领导下,全省各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执前督促、执行和解等,有效推动执行案件从源头化解。
杭州、温州等地法院也纷纷探索推进“预罚款”“预拘留”等执前督促机制,由执行人员参与诉前、诉中调解,一揽子化解矛盾,加快案件履行。
湖州在长兴试点建立县级部门、乡镇街道、村社“三级联动”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将执源治理工作指标纳入全县(区)平安乡镇创建考核体系,由村镇和相关部门协助开展约谈督促、执行和解等工作。2023年以来,长兴县已有703名义务人主动找到村居要求履行义务或与申请人和解,其中672件促成宽限或和解,12起因义务人年老、残疾等失去履行能力的案件退出执行程序。
“执行难是社会诸多矛盾在司法领域的综合反映,本质上反映了社会治理体系、诚信体系的不健全。”省高院副院长、执行局局长危辉星表示,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统筹运用制度创新、数智赋能等变革方法,将执行工作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以实现“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执行工作新局面,推动实现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23年,全省受理执行案件从五年前的全国第二位降至2023年的全国第12位,降幅全国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