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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血8次却不能优先用血,莫让爱心变“凉”

  本报评论员 姚佳妤

  近日,一起献血者权益受损的事件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据报道,张先生在过去几年里累计献血八次,但当他自己因病急需用血时,却被医院告知“献血证过期”,不能优先用血。

  根据官方通报,廊坊市中心血站和霸州市第二医院对此事均负有责任,存在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工作人员对献血者优先用血政策掌握不准、解答有误,与患者沟通时方法不得当、缺乏关爱等问题,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这一事件引发公众热议,大家关注的焦点,就在于献血的一腔爱心怎么就遭遇了寒凉的对待。

  根据献血法及各地出台的实施方案,无偿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在临床用血时能够享有费用减免和优先权。然而,根据媒体报道,在实际操作中,献血者的这一权益往往难以得到充分保障:山东的铁先生在日照无偿献血13次,共计4900ml,还曾因此获奖,但妻子在济南做手术备血却因是异市被拒;河南的张女士无偿献血9年多,而当母亲病重急需用血时,却被告知因相关证明不全,遭血站拒绝。网络上,多名献血者表示,长期多次献血后,在亲人需要用血时,被医院或血站以献血时间超期、献血记录无法核验、血液资源紧张等理由推拒。

  献血者都是出于对社会和他人的关爱而积极参与无偿献血,但如果在关键时刻,连自己的权益都无法得到保障,他们的热情和信心无疑会受到严重打击。这种不公平的待遇不仅会挫伤献血者的积极性,还会影响到整个社会对无偿献血事业的信任和支持。

  究其缘由,制度执行不力是出现这种情况的重要原因。尽管法律对献血者的权益作出明确规定,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却存在着执行不力、监管不严等问题。

  有律师指出,相关法律规定虽然明确了献血者的权益和医院的责任,但由于人员培训不足、设备设施不完善等原因,往往难以得到有效落地。同时,对于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不足,也使得相关法律法规的震慑作用大打折扣。

  回到本次事件,官方通报中,对相关涉事人员的处理虽然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对事件的重视和对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但不少人认为这份通报并未触及问题的核心,即导致献血者权益受损的深层次原因。公众期待看到更为具体和长远的改进措施。比如,可以建立健全献血者信息数据库,使医院和血站能够快速验证献血者的身份和献血次数,为后续的优先用血决策提供数据支持;优化医院与血站之间的信息共享流程,当献血者或其直系亲属提出用血申请时,医院能迅速将相关信息传递给血站,而血站则应立即核查献血记录并启动优先用血程序,保障献血者的优先权得到及时兑现;针对血液资源紧张的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调配方案,在保障紧急和危重患者用血需求的前提下,优先考虑多次献血者的用血申请。

  当然,我们更需要的是给予献血者更多的人文关怀。在制度执行中融入更多温情和理解,让每一位献血者都能感受到社会的关爱与尊重,为无偿献血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浙江法治报 评论 00003 献血8次却不能优先用血,莫让爱心变“凉” 2024-08-30 27065202 2 2024年08月30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