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商海上“融治理”
见习记者 夏婉言 通讯员 杨佳露 周浩然
本报讯 9月13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暨“法助共富”专项行动在舟山普陀启动,省内7个沿海城市分享交流新时代“海上枫桥”实践成果,加快形成海上治理新质战斗力。
活动中,7名沿海县区的社会治理中心代表签署了《沿海区域矛盾纠纷调解联盟倡议书》,各地“海上老娘舅”代表共同签署《“海上老娘舅”共建共享倡议书》。活动还向普陀“乡音普法团”颁发聘书。
据了解,普陀积极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促进全区11家律师事务所与14家商会签约结对,实现律所服务商会100%覆盖;编制《远洋渔业行业合规指引》,出台《普陀区“海上老娘舅”管理办法》等,为经营主体提供全方位的行为规制与法治保障。同时,普陀持续通过数字赋能提高海上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水平,会同宁波海事法院在“浙普远98”东南太平洋综合保障船上设立全国第一家“海上共享法庭”,依托“智治海安”、“智控港区”、航运智控在线、“海上枫桥”浙里矛调数字应用等,融合涉海企业解纷服务全量资源,实现海上矛盾纠纷快速妥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