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企业“防腐墙”
筑牢企业“防腐墙”
通讯员 梁一丹
本报讯 今年以来,新昌县人民检察院全面深化落实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要求,依法惩治民营企业职务犯罪,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该院坚持完善检警协作,成立民营企业职务犯罪侦诉专案组,强化人员配置,针对涉上市公司、企业高管等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第一时间应邀介入侦查,以专题研商、开列证据清单等方式,明确案件定性和取证方向,依法高效办理民营企业职务犯罪,案件审结率100%,帮助企业挽回损失1500万余元。同时,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根据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和社会危害性,科学分类处置涉企职务犯罪人员。
惩治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的目的,是为了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新昌县检察院立足检察履职,积极做好“后半篇文章”,设立新·越庐检企驿站,优化落实九项措施助企纾困,先后开展7场入企法治宣讲、专题座谈,从源头上帮助企业营造清廉从业氛围,提升企业家和企业员工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