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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便装“执法”事件
几个问号还要拉直

  本报评论员 李琪桉

  9月22日,安徽合肥一网约车司机在网上发布投诉视频称,9月20日,他搭载一自称是运管工作人员的女乘客到达目的地后,对方突然亮证要求其出示营运证件。司机质疑对方身着便装及单人执法,拒绝配合。该女子下车时放言“让平台查你”,之后司机在网约车平台的账号被封禁,但在他联系运管后很快便被解封。9月24日,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发布通报称,经查,作为该局工作人员,涉事女子焦某某存在不当执法行为,予以警告处分,调离岗位。

  事件被曝光后,引发众多网友关注,关于执法权、执法程序的质疑最为突出。在笔者看来,针对这起网络投诉,合肥市交通运输局的回应和处置不算慢,但并未拉直事件中的若干问号。

  首先,涉事女子是否有执法权?从通报来看,认定女子行为是执法行为。然而,根据媒体报道,合肥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回应女子并非该支队人员,而是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理论上她是没有执法权的”。若的确没有执法权,却在临下车时“亮证”,以“执法”为由要求司机配合,且先不论其动机,通报中的“不当执法”被人质疑不妥、而是“违规执法”更合适也在意料之中了。

  其次,退一步说,哪怕有执法权,那还要问问执法程序规不规范。此次事件中,女子单人“执法”、不穿制服。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应当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今年5月交通运输部印发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中也明确提到,“组织开展执法形象提升工程,规范着装、仪容举止,佩戴执法记录仪,提升个人形象”。有执法权,也要在制度、法律框架内执法,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再次,平台处理程序是否规范?事件中,女子下车前甩下一句“让平台查你”,不久后,司机网约车账号便被封,平台客服给出的理由是其尾随乘客到办公室闹事,并告知“是政府下的工单要求封号”,而司机在联系了另一名运管工作人员后,账号很快又被解封。这一“封”一“解”,切换得过于“丝滑”了。网约车平台依照运营规定,对违规网约车司机施以封号等处理,本属于企业内部正常的管理行为;即使是真有“政府下的工单”也须有严格的法律规定或规章制度来保障,且要依照相应的程序规定。但这次对司机网约车账号的处置显得如此“随意”,显然很不规范,有违公正,不免让人疑惑其中有没有公权力的滥用。

  公权为民,分毫不能私用。一旦公权力可以通过对企业施加有形无形的影响,继而借助企业的手去“整治”所谓的“执法对象”,就不能不让人质疑公权力在变相扩张自己的行为边界。

  根据通报,涉事女子焦某某目前正在接受处罚,当地交通运输部门也表示将“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这当然传递了一种积极的态度。但事件中的诸多问号,都不是通报中一句“不当执法”,就可以轻飘飘一笔带过的。这,事关公权力对自身的审视,也关乎政府的公信力,是完全应当被刨根问底一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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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问号还要拉直
2024-09-26 27108439 2 2024年09月26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