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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26日裁定受理浙江环球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并于同日指定浙江泽大(湖州)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管理人接受指定后,未能接管浙江环球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江苏建工分公司印章、证照等经营管理资料,现公告声明如下:
浙江环球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江苏建工分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人印鉴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营管理资料全部作废。如有任何单位和个人违法使用、冒用,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浙江环球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9月26日
遗失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