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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平安

是“法治带头人” 更是群众贴心人

浦江法院倾力提升庭务主任素能,推动共享法庭建设提质增效

表彰“高素质法治带头人”

  通讯员 楼安逸 石巧巧

  为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干部下基层开展信访工作”,浦江县人民法院通过深化庭务主任培育,强化对基层治理力量的输出、供给、支援和指导,依托“高素质法治带头人”典型实践案例争创活动,切实提升庭务主任素能,推动共享法庭建设提质增效。

  带头明理,创新协同履职

  “压在我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地了,非常感谢吴会长。”郑家坞某纸制品企业负责人刘某说道。

  刘某因一起驾驶员意外死亡案件求助郑家坞镇商会共享法庭。2023年底,驾驶员吴某为公司运送货物时,发生意外当场死亡。后吴某亲友、老乡等人到刘某企业“讨要说法”。了解具体情况后,郑家坞镇商会共享法庭协同商会成员,通过视频连线召集双方面对面沟通。

  “运输合同关系中的托运人并不需要对承运人在履行运输合同中的人身及财产损害承担责任;而雇佣关系中,雇主要对雇员负责,对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的损害承担过错责任。”庭务主任吴增富现场向当事人释法明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补偿20万元的一致意见,并当场履行完毕。

  为提升庭务主任综合素质,浦江法院邀请庭务主任参加或列席法院相关会议、旁听案件庭审、参加审务督查与专项执行检查活动,提升其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使之成为新时代“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

  带头摸排,坚持一网共融

  “原本我治疗眼睛的医疗费都不知道找谁拿,现在终于解决了。感谢法官与庭务主任的倾力帮助。”有村民感激地说。

  浦江县黄宅镇刘铁村有两个姓氏,每年轮流出资举行集体演出,并由村委会负责审批等工作。2024年1月,黄宅法庭与刘铁村共享法庭在日常联系工作时,得知该村在举行集体演出燃放烟花爆竹时意外致使他人眼睛受伤,两个姓氏间与刘铁村村委会就赔偿款承担问题发生争议。

  庭务主任连同法官、专职调解员等进行协调,组成一张矛盾的过滤网、信息的反馈网、纠纷的化解网。最终协商由刘铁村牵头该场演出的姓氏村民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刘铁村村委会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为促进共享法庭实质化运行,浦江法院组建了“一名庭务主任+一名员额法官+一名执行员”的专业团队,主动安排员额法官到共享法庭协助庭务主任化解疑难复杂纠纷。同时,各庭务主任利用扎根基层、直面群众的地缘优势,协助摸排矛盾纠纷或不稳定因素,将矛盾发现在萌芽,让人民群众真切体会到共享法庭的功能作用。

  带头调解,兑现合法权益

  “感谢薛主任、法官的释法明理,我们现在就按比例进行支付,也好让吴某跟上后期的护理。”程某、葛某说道。

  吴某曾受雇于程某,在葛某的房屋建筑中从事木工工作。在一次作业时,吴某不幸从脚手架上摔了下来,因伤住院治疗,期间医药费由程某支付。后吴某伤势经司法鉴定为九级伤残。吴某认为,承包人程某未提供安全施工条件,房主葛某将房屋发包给没有相应建筑资质、安全生产条件的程某,二人均负有责任,均应赔偿。为节约诉讼时间、降低诉讼成本,吴某来到了薛家村共享法庭,向庭务主任薛孟进讲明了自身的诉求。

  因该纠纷涉及法律关系复杂,为了让双方当事人信服,薛孟进当即通过共享法庭连线杭坪法庭联络法官,由法官对人身伤害损失的赔偿标准进行解释,分享类似案例的裁判和调解情况,并现场答疑。经过3小时的视频连线说理,各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对涉及同一主体、可能衍生系列案件的所有矛盾纠纷,浦江法院联同各庭务主任和司法所、社会组织等进行前端统一登记,牵头梳理已登记信息,逐项归纳群众诉求和矛盾焦点,全盘摸清纠纷底数,强化联席会商,有效化解纠纷。

  为激发庭务主任干事创业热情,浦江法院还完善庭务主任考核激励机制,截至目前已评选优秀庭务主任7名、良好庭务主任107名,发放奖金。同时,该院在全县各共享法庭庭务主任中择优评选出6名“高素质法治带头人”,并举行表彰仪式,进一步增强庭务主任履职尊荣感。

  接下来,浦江法院将持续提升“高素质法治带头人”的培育力度,为基层治理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浙江法治报 平安 00007 是“法治带头人” 更是群众贴心人 2024-09-26 27107563 2 2024年09月26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