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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专门立法传承发展南孔文化

  本报记者 方正义

  本报讯 9月26日,衢州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衢州市南孔文化传承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条例》将于9月28日实施。这是全国首部儒学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南孔文化”的传承发展有了法治保障。

  《条例》明确南孔文化是指南宋初年孔子第四十八世孙、衍圣公孔端友率族人随宋高宗赵构南渡,后孔氏大宗被南宋朝廷赐居衢州,敕建孔氏家庙,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以衢州为中心,以孔氏南宗家庙为重要载体,以祭孔大典(南孔祭典)为代表性仪式,以孔子思想为代表的儒家文化与地方文化相融合的特色文化。

  《条例》共七章四十五条,包括总则、资源保护、传承弘扬、融合发展、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重点对南孔文化的精神内涵、资源保护、传承弘扬及融合发展等方面作了规定,阐述回答了“精准界定南孔文化是什么、系统保护南孔文化资源有什么、全面推动南孔文化传承发展干什么”等问题。

  据介绍,当地相关部门将在即将举行的2024中国·衢州国际儒学论坛介绍《条例》立法成果,由社会各界代表共同见证《条例》的颁布施行。

  后续,当地还将通过组织开展南孔文化资源普查、完成孔氏南宗家庙修缮和环境提升等工程项目、举办相关文旅活动、开展文艺精品创作等,贯彻落实好《条例》实施。


浙江法治报 新闻 00002 衢州专门立法传承发展南孔文化 2024-09-27 27110546 2 2024年09月27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