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校车”司机获刑
“黑校车”司机获刑
通讯员 鹿轩
本报讯 核载5人的轿车,竟搭载了10名学生……日前,经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某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当天,温州交警一大队四中队交警在温金路潘岙高架桥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行驶中的黑色轿车的副驾驶座上挤着好几个孩子,遂拦车检查,结果发现车内竟有10个孩子,加上司机共11人。得知消息的家长随后赶来将孩子们接走。
经查,司机林某某受雇于一家课后辅导培训机构,负责接送学生。林某某明知超员,仍然心存侥幸。由于司机、车辆均未获得校车相关资质且严重超员,交警部门依法刑事立案。之后,鹿城检察院就该案提起公诉。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一审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