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节省开销
竟无证开船
杭州富阳开出首张相关罚单
通讯员 夏晓楠 本报记者 陈毅人
本报讯 为节省开销,竟然无证开货船。近日,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分局开出了首张水上无证驾驶的罚单。
原来,刘某(化名)自己有一条干货船,之前按照内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标准配备了驾驶员。这段时间因生意不景气,想想要付工资给驾驶员,刘某觉得不如自己来开,“虽然我没有驾驶证,但长期跑航运,驾驶操作还是会的,还能省一大笔开销”。于是,刘某辞退了驾驶员,自行在杭州至湖州的航线上驾驶干货船运货。
近日,刘某驾驶该船到富阳渔山锚地时,被杭州市交通运输执法队富阳港航大队查了个正着。随后富阳港航大队将有关情况通报给富阳公安分局水上派出所,双方联合提取船舶航次信息、船舶基本信息、船员持证情况等证据材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或者偷开他人航空器、机动船舶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最终,相关部门对刘某无证驾驶机动船舶行为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