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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天下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湖岭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湖岭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所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从权利)依法转让给杭州湖岭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杭州湖岭科技有限公司履行相关义务。

  杭州湖岭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杭州湖岭科技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特此公告。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湖岭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8日  单位:元

  上述标的债权明细表为截止基准日(即[2024]年[8]月[31]日)

  注: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书约定为准。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与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与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协议》(签订日期:2024年9月23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与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农业银行联系人郑女士:13656705220

  光大金瓯联系人朱先生:1500589857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8日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基准日为2024年7月1日,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债权人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2、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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