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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警示教育这剂“醒脑良药”

  章胜兰

  古人云:“上医治未病。”防止违法乱纪“病毒”的入侵,警示教育无疑是一剂苦口利病、扶正祛邪的“醒脑良药”,其最大价值就在于惩戒于已然、防患于未然。近日召开的全省政法系统警示教育大会,在系统内引起了强烈反响。会议所通报的近年来全省政法系统违纪违法情况和典型案例,特别是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成国鲜明指出的我省执法司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风险,令人震撼,发人深省。

  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今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考察时强调:“要加强警示教育,抓好以案促学、以案说纪,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真正成为日常自觉。”这启示我们,加强党纪教育,既要重视正面引导,也要加强反面警示,共同促进纪律规矩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政法队伍是党和人民的“刀把子”,在政法系统深化开展警示教育,十分重要、也非常必要。无论是2021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还是今年党纪学习教育,都明确把开展警示教育作为规定动作。诚然,警示教育,“警”的是现象和问题,“示”的是党性和品行,震慑的是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的人,教育的是广大干警,彰显的是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鲜明态度和决心意志。警示教育开展得好,可以让那些已经“生病”的干部自觉主动做深入“体检”、及早“治疗”,“无虞”者则会以案为鉴,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防止“生病”。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一次警示教育不可能实现“终身免疫”。为此,我们必须建立健全制度化常态化机制,创新警示教育方式,让警示教育走新更走心。

  从“输出端”发力,注重对人对症,做到“精准施药”。警示教育不能泛泛而谈,而是要突出把握一个“精”字,深挖违纪违法案例的典型性,做到见人见事见细节,讲清楚思想根源是什么、行为动机为什么,提高警示教育的针对性、穿透力和震慑力,推动干警切实把“看在眼里的教训”转化为“刻在心底的敬畏”。同时,警示教育不能“千人一方”,满足于“一锅菜招待百家客”,而是要突出把握一个“准”字。要针对执法司法不同岗位、不同层级、不同年龄,因地制宜、因人施教,提供差异化、个性化警示教育“套餐”,特别是用好身边人身边事,用“案中人”警醒“身边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广大干警揽镜自照、知耻知止、知重负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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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输入端”发力,强化深学细悟,做到“甘于吃药”。《荀子·成相》曰:“前车已覆,后未知更,何觉时?”从近年来我省查处的政法系统违纪违法案件看,前车之鉴难为后事之师,“看片人”终成“片中人”的教训并不少见。警示教育片的“片中人”和典型案例的“案中人”,给我们带来警示:无论职务高低、年龄大小,思想防线都不能失守;无论在什么岗位、再小的权力,都不能任性胡来;无论再“高明”和“隐秘”的手段,都不能逃脱法纪的惩戒;无论再多、再深的悔恨,都不能逆转人生。开展警示教育,不仅要让广大干警警醒“一阵子”,更重要的是记住“一辈子”。广大干警要把警示教育作为政治“必修课”,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既“身临其境”又“心临其境”,用心感受纪法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惨痛代价,真正做到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特别是摈弃“看客心态”,不能把自己当成“旁观者”“局外人”,把别人教训惨痛的“事故”当成“故事”,“看戏”不“入戏”、看“热闹”不看“门道”,而是要想一想当自己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时该怎么办,照一照自己的日常言行,问一问自己是否有警醒和触动,从而更好地增强警示教育的代入感,避免重蹈覆辙。

  从“结果端”发力,推进常态长效,做到“标本兼治”。警示教育最终目的在于以案促改。倘若警示教育大会一开了之,警示片一看了之,廉政基地一走了之,就会失去警示教育的震慑作用和原本意义。要坚持把案件“剖”开来看,注重贯通融合,以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推动以案促改促治,做实做细典型个案剖析、类案共性分析、系统综合施治,将处分决定“一张纸”、警示教育“一堂课”、整改提升“一串事”等贯通融合、一体推进,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强化管理中补齐短板弱项,从根本上提升政法系统“免疫力”、擦亮“国之利刃”。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全省各级政法机关要深刻认识到加强警示教育的重要意义,用好警示教育这剂“醒脑良药”,深化以案促学、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建立健全常态化警示教育机制,引导干警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进一步规范执法司法权力运行,加快锻造“五个最”的新时代浙江政法铁军。


浙江法治报 头版 00001 用好警示教育这剂“醒脑良药” 2024-10-30 27159163 2 2024年10月30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