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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版:天下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金民管业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金民管业有限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所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从权利)依法转让给杭州金民管业有限公司,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杭州金民管业有限公司履行相关义务。

  杭州金民管业有限公司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杭州金民管业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联系人:向同庆,18915740122。特此公告。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金民管业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0日

  上述标的债权明细表为截止基准日(即[2024]年[8]月[31]日)

  注: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书约定为准。

  单位:元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对浙江普林派特涂镀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拟对浙江普林派特涂镀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6月4日,该债权总额为3,936.96万元,其中本金为893.49万元,利罚息为3,043.47万元。上述债权本金、利罚息等数据为我公司内部数据,可能与实际金额存在误差,实际金额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或管理人确认的金额为准。

  债务人位于杭州市,该户债权由舟基集团(上海)有限公司、黄善年、吕敏、陶诗颖提供保证担保。欲了解该债权详细信息请登陆长城公司网站查询(http://www.gwamcc.com)或与我分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截至基准日2024年6月4日前,该债权已回收的权利、权益和利益归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所有,不转让买受人。

  处置方式:对外公开转让。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担保)企业管理层、原债务人(担保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担保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特别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长城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信息请联系我司获取详细档案资料自行尽调,以资产现状及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联系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0571-87067796

  联系人:蒋女士 联系电话:0571-87067795

  联系地址:杭州市邮电路23号长城资产大楼8楼

  邮政编码:310006

  分公司纪检审计部门联系人:顾女士

  联系电话:0571-85063618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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