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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评论

破“三难” 治乱象

  特约评论员 陈曙光 金泽

  近期,有两件事情发人深思。一件是央视新闻播放的《向网络暴力亮剑》系列微视频,剖析了“杭州粉红女孩”遭遇网络暴力引发严重后果等案例;另一件是有人冒充死刑犯儿子,发布虚假视频以博取流量,被公安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两则新闻反映出来的网络乱象问题,令人警醒。

  纵观网络乱象,除了虚拟世界里阴暗人性的暴露、博眼球博流量等主观因素外,有“三难”不容忽视:

  一是法律责任追究难。网络乱象的重要特点就是参与者众多,以网络暴力为例,有人身攻击的、诋毁造谣的、阴阳怪气的等等各种角色,话题事件参与人数少则几十万,多则上百万、上千万。谁应该对这个“暴力”负主要责任、谁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都较难定性、定人。这种“法不责众”“责任追究不到我”的心态,同时也是执法难点,让有些人在网络上肆无忌惮。

  二是获得法律救济难。在法律上,有侵害,就应该有救济。但是网络乱象的受害者要得到救济并不容易,如果要通过报案、起诉等方式,向司法机关寻求救助,除了证据,一般还要有明确的对象、被侵害的后果等等,这些受害者很难提供;即使公安机关立案或者法院受理了,因为存在“法律责任追究难”的困境,要走完法定流程、确定侵害主体、作出处理结果,都需要一定的时间甚至是相当长的时间。这其间乱象还会继续存在,受害者还会继续痛苦。

  三是“人人参与清朗”难。比如,有些网民能够看出来哪些内容是谣言,但不会主动站出来揭批,帮助大家分辨真假,而只是当一个普通看客,做到自己不再转发传播;有些网民本身没有恶意,就是喜欢猎奇,看到有些奇特的甚至荒诞的内容,不论真假,就去互动,无意中给乱象的制造者贡献了流量,当了“压死骆驼的稻草”之一。

  网络乱象纷繁复杂,治理这些乱象也需要利剑出鞘、雷霆出击,建议参考现在反电信网络诈骗的方法手段。

  不断完善法律规定。为预防、遏制和惩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专门制定了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治理网络乱象,也需要不断完善和充实现有法律的规定和体系,比如,各司法机关专门出台内部工作规定,简化受害者寻求司法救济的流程,加快处理进度。

  主动作为“打早打小”。为防范电诈,金融机构、电信网络运营商主动采取限制转账、暂停通信等预防性措施。治理网络乱象也可以借鉴这些做法,如要求各社交平台通过算法分析,对一些经常被举报造谣、打擦边球、大量使用AI生产内容且不标注的账号,适时进行限流、暂停等。

  重拳出击公开严惩。建议对于网络暴力、虚假信息等行为,能追究刑事责任的就追究;对于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有自由裁量幅度的就高处罚;能公开抓捕的,就公开抓捕;只能单处罚金的,就罚到其倾家荡产。通过“严打式”的常态化治理,给大家以警示,击碎网络乱象制造者的侥幸心理,起到震慑作用。


浙江法治报 评论 00004 破“三难” 治乱象 2024-11-08 27172997 2 2024年11月08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