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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说法

摆拍伪造证据,罚

  通讯员 廖天雄

  本报讯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证据等会被认定成虚假诉讼,在行政诉讼中亦有类似规定。近日,在宁波鄞州法院审理的一起行政案件中,就出现原告为获得不法利益而提供虚假证据的情况。

  该案中,被告公安机关曾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将原告田某(化名)与第三人章某(化名)的肢体冲突认定为互殴。田某不服该决定,以公安机关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主张自己是被章某及其男友单方面持续殴打,而非互殴,并提供了自己被一男子殴打的现场视频作为证据。经查明,该视频是田某在事后为了虚构被章某男友殴打的事实而摆拍。田某伪造证据的行为严重影响法院诉讼秩序及司法公信力,鄞州法院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

  法官提醒:为获取不法利益而提供虚假证据,无异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终会被处罚与制裁。


浙江法治报 说法 00003 摆拍伪造证据,罚 2024-11-11 27177274 2 2024年11月11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