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了20多年的6笔债还没还清,73岁老人寝食难安
法院“如我在诉”,结局“皆大欢喜”
通讯员 汤舒惠 本报记者 马丽红
本报讯 “今生不欠来生债!谢谢你们,压在我心里20多年的石头总算落地了,再也没有遗憾了!“近日,73岁的赵某来到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道谢。经过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程序,赵某欠了20多年的6笔借款终于协商处理完毕。
时间回到上世纪90年代末,赵某因经商需要资金,向银行、朋友等借款周转,后因生意亏损导致无力归还。经法院判决,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但赵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陷入僵局。
20多年间,赵某多次外出务工,但时运不济,他赚的钱扣除基本生活保障后,能清偿的只是债务的“冰山一角”。“一想到还欠着别人好几笔钱,我心里就非常煎熬,我不想去世后还留有这么多遗憾。”如今,赵某虽已年逾古稀,但他常常对子女念叨,“这些债务已成了我的心病,让我寝食难安。”
“对于‘诚信而不幸’的债务人,在充分调查其财产情况并与债权人协商谈判、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对其个人债务集中进行清理,可以帮助其恢复正常的生活秩序。前提条件是必须诚信,主动报告财产并接受监督。”面对上门咨询的赵某,景宁法院执行干警耐心解释说。
在对个人债务清理程序充分了解后,赵某于今年年初正式申请,景宁法院受理并指定了案件管理人。经查,赵某共有6笔债务,涉及本金16万余元及利息,而赵某名下的财产除被扣留的部分工资外,仅有一处农村宅基地。由于农村宅基地实际价值不高,同时涉及到他人共有等问题难以变现,综合考虑后,管理人提出第一个方案:设置5年考察期,利用赵某已扣留工资及未来几年的工资来逐步偿还债务。
“他的年纪已经很大了,如果之后几年突发意外情况,我们的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啊!”考虑到赵某的年纪,债权人表达了担忧。
“如果案件能一次性化解,对我们双方的权益都更有保障,我心中的石头才能真正落地!”赵某也表达了自己的想法。
该如何破题,让当事双方乃至多方实现共赢?承办法官、执行干警积极贯彻“如我在诉”司法理念,多次进村实地走访,针对宅基地合理利用问题进行讨论。经过与赵某及其亲属的多次沟通,他们表示愿意帮助赵某共同解决债务。债权人感念于赵某的诚意和决心,也愿意重新寻求最优方案。
最终,经过协商,景宁法院寻找到了一个新的解决方案:由赵某同村的直系亲属购买其名下农村宅基地,连同赵某的部分工资收入,凑足9万元用于分配清偿,债权人则自愿放弃其他本金及利息,所有债务一次性了结。
这个方案,令众人“皆大欢喜”,长达20多年的执行积案就此划上句号。而赵某更是卸下多年思想包袱,“我终于可以轻松度过余生了”。
2022年以来,景宁法院依托党委统领破解执行难“终本出清”专项行动,积极探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机制,已帮助8名被执行人实现债务出清,关联执行案件51件63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