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人民法院:
更好更快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通讯员 姜杨彪 祝欢
2023年以来,江山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审执互商”改革为突破点,通过“前端治+末端执”多点发力,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胜诉权益最大化兑现,该院执行完毕率、执行到位率等指标同比明显提升,相关做法入选浙江法院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典型案例。
抓前端
降低执行不能风险
“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回了‘血汗钱’,这下我们能安心过年啦!”2024年2月7日,腊月廿八,21名农民工领到了27万余元劳动报酬。
刘某等人受雇江山某酒店从事后勤服务工作。其间,酒店因经营不善拖欠劳动报酬,众人无奈向市人民调解委员会求助。此后,又陆续有被拖欠劳动报酬的员工起诉至江山法院。
江山法院立案庭在处理纠纷过程中了解到,酒店名下有多起案件未执结,遂立即与执行局对接了解情况。
“用酒店账户余额支付这批劳务报酬,通过处置公司其他资产来清偿其他债务。”2024年1月29日,该院召开审执互商会议,立案庭承办法官和执行局干警达成了一致解纷思路。
之后,该院执行局组织酒店负责人和申请执行人进行协商,分析酒店整体负债现状及执行困境,各方最终同意将账户余额优先用于支付劳务报酬。同时,立案庭法官指导人民调解员促成这批纠纷在诉前达成人民调解协议,并及时予以司法确认。
为规范审执互商工作流程,2023年6月,江山法院出台《审执互商会议操作规程(试行)》,提出13条“调立审执”一体化改革方案,做实全链条实质性解纷。《规程》出台以来,该院在诉前调解阶段通过审执互商成功化解各类纠纷79件。
控中端
确保执行实施准确性
“不拆除排烟管,将排烟孔方向转动45度,弯口朝下风向。”2024年7月19日,在审理法官王建双和执行干警王超雄的共同见证下,原告周某和被告杨某各自将排水排烟管道改造完毕。
周某和杨某系同村邻居。2024年年初,两家人因房屋排水排污问题将对方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期间,为避免判项不明导致的执行难问题,王建双提请召开审执互商会议,会同执行部门合议执行方案,并与王超雄多次前往当事人家中实地走访现场,最终引导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现场监督整改。
审理阶段,执行干警提前介入,参与化解提出建议,防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的潜在风险;执行阶段,利用审理法官熟悉案情优势,通过会商提高执行实施的准确性,化解涉诉风险点。
自全面推行审执互商工作机制以来,该院共开展审执互商201次,推动执结疑难复杂案件57件,经讨论完善判项内容120余条。
为进一步提高执行实施准确性,2024年4月,江山法院迭代升级审执互商工作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审执互商会议工作的意见》,将立案阶段、刑事、民商事(破产)和行政非诉等审判阶段的互商案件类型和流程具体化、明确化,进一步细化相关工作流程和内容。
稳末端
督促更多债务主动履行
“谢谢法官在判决之后帮助督促工程款及时到账,解了燃眉之急。”2024年9月19日,收到转入的150万元货款后,某市政公司负责人吴某第一时间给审理法官毛寅打去感谢电话。
某市政公司多年前中标一乡镇耕地垦造项目,项目竣工后,因施工期间土石方工程量发生变化,镇政府和国资公司一直未结清剩余的150万元工程尾款,双方最终对簿公堂。法院判决镇政府和国资公司按约支付工程欠款。
2024年8月,因二被告未及时履行支付义务,市政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立即和审理法官毛寅对该案开展多点评估,认为该案存在督促履行的基础。经申请人同意,法院将案件转入执前督促程序,并向二被告发出《执前督促履行告知书》。
收到告知书后,镇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讨督促内容和解决方案,并于执行立案前调配资金先行垫付该笔款项。
得益于审执互商工作机制,该院共发出1.42万份执前督促履行告知书,约谈1190余名被执行人,促成497件案件当事人达成执前和解或主动履行,执行到位金额377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