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氧玻璃罩”
助企“纾困+监管”
通讯员 陈晓欢 张超 金华政法融媒体中心 项雅琦
本报讯 最近,义乌某酒业公司受益于“输氧玻璃罩”机制,慢慢“回血”,又活过来了。
此前,该酒业公司在裁决书下达后未履行欠款900余万元及利息、违约金等的义务,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执行,请求以公司资产偿还债务。义乌市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后,第一时间对案情进行研判,了解到该酒业品牌是义乌市知名品牌,被商务部授予“中华老字号”,拥有多个国家级、省级非遗荣誉。承办法官通过走访企业、府院联合研判后,认定该企业经营发展势头良好,核心产品产量充足,只是变现需要时间,暂时不具备一次性全额还款的能力。
如何既保护企业稳定运营又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义乌市人民法院按照“输氧玻璃罩”工作机制拟定了执行和解优先的执行方案。通过移动微法院,承办人在线向身处异地的申请执行人反馈了初步的调查结果和企业经营状况。同时,承办人与被执行人继续沟通,要求对方尽最大可能积极履行。经过多次沟通协调,申请执行人充分了解了企业状况和一次性还款的难处,意识到企业生产经营受限反而更难实现自己的权益,同意暂缓采取执行措施,给该酒业公司一个机会,在其最大能力限度内分期履行。
为解决眼前困局,承办法官提供了以“酒”抵债的履行思路,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同。根据和解方案,该酒业公司于签署和解协议当天履行了20万元,剩余款项通过分期履行现金债务和以酒抵偿债务的方式履行。和解协议签署后,承办人多次回访双方当事人,跟踪履行状况并敦促被执行人按协议履行。该酒业公司得以继续投入生产,经营状况逐渐好转。目前,该案已按约履行100余万元,有望提前全额还款。
近年来,在金华市政府、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推动下,执行“输氧玻璃罩”机制改革已形成体系并在全市域有序运行,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充分发挥出执行职能和优势。
执行“输氧玻璃罩”机制,是指金华府院协同构建的民事执行助企“纾困+监管”体系,对诚信且具有“挽救价值”的被执行企业,分类实施信用修复、资产解封、融资转贷等善意文明执行措施“输氧”,推动企业债务纠纷“一揽子”和解的同时,构建“玻璃罩”监管闭环体系严防逃废债风险。
据统计,截至10月底,金华各地区落实机制14件,府院联审准入被执行企业208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25家;实施执行松绑“输氧”措施443次,213件案件达成执行和解并在“玻璃罩”多重监管中兑现债权12.18亿余元;136家企业脱困实现创收,其中13家为纳税优胜企业。该创新机制入选浙江省委改革办牵头组织的2024年度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最佳实践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