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瓜子壳水果皮到陶瓷碗藤椅……
多次高空抛物后受惩处
通讯员 何云芳
高空抛物坠物是城市治理的一大顽疾,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社会和谐,还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图省事、在小区内高空抛物的案件,被告人朱某因高空抛物罪获刑。
朱某家住三楼。2024年5月至6月,朱某多次从自家窗户向外丢垃圾,如瓜子壳、水果皮、硬纸盒等。其间,楼下有居民险些被砸到,便要求朱某停止抛物。
没承想,朱某却变本加厉,开始向窗外丢陶瓷碗、陶瓷佛像、藤椅等重物。邻居发现后多次报警,社区工作人员和民警也多次对朱某进行批评教育。可每次,社区工作人员和民警一离开,朱某又照丢不误。
直到有一天,朱某接到了民警打来的电话,意识到问题严重性的朱某选择了主动投案。朱某称,自己只是图省事,懒得下楼丢垃圾,就顺手丢出去了,没想到后果那么严重。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多次从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鉴于朱某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法院决定依法对其从轻处罚。综合考虑案件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判处朱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法官说法: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楼宇数量越来越多,楼层也越来越高。高空抛物、高空坠物伤人事件时有发生,引发了社会广泛的关注和讨论。高空抛物现象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严重危害他人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害人害己。为有效防范、遏制高空抛物和高空坠物行为的发生,自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后,“高空抛物”正式入刑。
高空抛物行为是一种不文明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还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和道德风尚,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具有极大的危害性和危险性。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自觉提升公共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严守社会公德,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杜绝高空抛物,共同维护“头顶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