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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红包躺赚外快?
一审均获有罪判决

  抢红包躺赚外快?

  一审均获有罪判决

  通讯员 凌佳楠 罗依婷

  本报讯 近日,平湖市检察院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起诉王某、宋某等人,获法院一审有罪判决。

  今年年初,王某通过某交友软件偶然发现一条“赚钱路子”:只要帮忙抢红包,就能从“上家”那里拿到提成。虽然王某隐隐感觉这个事情有点不对劲,但挡不住轻松赚快钱的诱惑,便爽快地答应参与。

  随后,“上家”将王某拉进了一个群。王某一进群就是一通抢,抢完之后,很快有人在群内发新的群邀请码,王某便扫码加入新群继续抢红包。每抢完一轮后,王某都会按要求将钱款转给“上家”,“上家”则会从中抽出9%作为提成返给王某。“不劳而获”的赚钱方式让王某暗自窃喜,沉浸在赚钱的甜头里,每天都盼着抢红包。

  渐渐地,王某开始不满足于此。他主动找到“上家”称他可以召集更多“下线”进群一起抢红包,请求让他升任“群主”。得到“上家”同意后,王某通过交友软件,找到了同样有着“发财梦”的宋某等人。几人约定分工,待所有人抢完红包后,由宋某汇总起来,统一转至王某的账户,再由王某转给“上家”,王某则从宋某等人的提成中抽取2个点。为了多领到一些红包,每个人都费尽心机,都同时使用多个账号。

  最终,司法机关认定:2024年3月至4月,王某、宋某等人明知资金来源非法,仍通过抢红包的方式协助他人将上游犯罪钱款转移至其他账户,涉案金额累计19万余元,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至1年8个月不等刑罚,并各处罚金,部分人员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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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27232655 2 2024年12月17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