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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版:平安

司法救助温暖人心

  司法救助温暖人心

  通讯员 章韶兵 林璐

  本报讯 “真是太感谢了”“听我老婆说,现在家里还经常有义工来帮忙”……近日,遂昌县检察院检察官联系鲍某了解家中近况时,鲍某这样说道。鲍某现年67岁,是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害人,生活不能自理,目前在遂昌县某养老机构安养。

  2024年6月12日,鲍某向县检察院提交司法救助申请书。收到鲍某的救助申请后,承办检察官立即开展调查,查阅案卷材料,向县法院执行局核实肇事者判决执行情况,并到鲍某所在基层组织实地调查核实。

  经调查,鲍某因2021年6月19日发生的一起交通肇事案致重伤,养老机构每月费用需近5000元。妻子濮某因该事故致轻伤,且目前患肾衰竭症,每月医疗费用需约2000元。肇事者李某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1个月,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鲍某、濮某经济损失共计82万余元。但李某家庭经济困难,且一直未找到稳定工作,只赔付过1万元,无力赔偿其余款项。

  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鲍某家庭生活确有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为此,县检察院在向丽水市检察院申请开展联动救助的同时,还及时与县工商联沟通,联合遂昌县温州商会、慈善总会引入社会救助资金10000元。同时,县检察院联合县妇联、镇政府及村委会等,对鲍某一家开展多元化综合帮扶。


浙江法治报 平安 00006 司法救助温暖人心 2024-12-25 27244869 2 2024年12月25日 星期三